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法。商
法商第一阶段:起诉阶段法。商
法商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法商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法商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法商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法。商
法商第二阶段:答辩阶段法。商
法商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法商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法。商
法商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法。商
法商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法。商
法商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法。商
法商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法。商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法商1﹑法庭调查;
法商2﹑法庭辩论;
法商3﹑法官主持调解;
法商4﹑调解无效﹑判决法。商
法商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法。商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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